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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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6 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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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简称农村“两户”)家庭的扶持力度,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现各项惠农政策对计划生育群众的公正公平,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76号)和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我市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息息相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利益导向作用,促进群众婚育观念转变,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惠农政策要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群众的公平公正

计划生育群众特别是农村“两户”,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年来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实行“两免一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征地补偿等各项普惠性政策后,我市制定的一些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优先优惠政策已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难以起到激励引导作用,甚至对农村“两户”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为了切实解决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各有关部门不仅要在生活上对农村“两户”给予照顾,更要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今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时,要主动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会商,并尽可能向计划生育户倾斜,以保证各项惠农政策充分体现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公平和公正。凡是惠农政策,农村“两户”都要优先享受;凡是涉农收费,都要对农村“两户”优惠、减免;凡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户,享受各种惠农政策必须扣除超生因素。各项惠农政策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数对待,农村二女结扎户按照3个子女数对待;按户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两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和省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各有关部门、单位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所具体承担的任务明确如下:

市发改委:在新农村建设、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等项目建设中,对农村“两户”要优先安排和照顾,并在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数对待,农村二女结扎户按照3个子女数对待;按户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两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

市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农村“两户”子女享受“两免一补”和在初中升高中、中专时总分增加2030分以及报考省内大学时增加10分的政策;认真落实农村“两户”子女上高中、上大学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提高30%以上。

市民政局: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重点照顾。特别是对农村“两户”家庭,要降低门槛,提高标准,纳入低保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按人数落实低保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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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英林)
责任编辑: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