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已列入群众团体序列
近日,根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列入中央编办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的函》(国人口函〔2005〕247号),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中央编委批准(中央编办复字〔2006〕86号),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列入群众团体序列,由中央编办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