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发现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你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还能获得奖金。这是6月5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金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
为调动广大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市人口委牵头研究制定了《金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活动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规定:有奖举报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实名举报、保密守信原则,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积极性。举报农村居民或城镇(无业)居民违法怀孕、违法生育、违法收养一孩经查属实的,属当年考核年度的奖励1000元,属前5个年度的奖励500元;举报不符合政策生育二孩、非法收养二孩经查属实的,属当年考核年度的奖励2000元,属前5个年度的奖励1000元;举报不符合政策生育三孩及以上、非法收养三孩及以上经查属实的,属当年考核年度的奖励5000元,属前5个年度的奖励2000元。举报不符合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经查证属实,每例奖励举报人500元。举报假出生、假死亡、出具假证明、施行假手术,经查证属实,属当年考核年度的奖励1000元,属前5个年度的奖励500元。举报假二女户,经查证属实每例奖励1000元。举报非法摘取节育环的,经查证属实每例奖励800元;举报非法实施复通手术的,经查证属实每例奖励2000元。举报外逃二女户藏匿准确地址的,在落实绝育手术后,每例奖励2000元。举报党员干部或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子女的,特别是从2002年9月27日《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第二个子女的,经查证属实每例奖励2000元。举报生育对象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经查属实每例奖励5000元;对举报生育对象弃婴和溺婴经查属实的,每例奖励5000元;对举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非法出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物经查属实的,每例奖励5000元;对举报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经查属实的,每例奖励10000元。举报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违反政策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及廉政规定经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每例奖励500至2000元。
参与此项工作的市人口委办公室负责人杨英林介绍:“有奖举报对象不限于计划生育人群,而且针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有助于增强人口计生工作透明度,促进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作风转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